新聞動態
新聞搜索
異地受工傷是否享受保險待遇
作者: 發布于:2021/9/18 瀏覽次數:760
摘要:
您好,青島社保代繳公司的小編為您解答用人單位應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如果單位不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或只為部分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此外,工傷保險的覆蓋范圍已從原來的城鎮企業進一步擴大到各類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只要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發生的工傷,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雇工可以自2005年4月1日起的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七種情形可以認定工傷。
《條例》對職工工傷的七種情形作出了明確界定,其中包括: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等。同時,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等三種情形也視同為工傷。但是,由于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導致傷亡的酗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按照規定,工傷認定由設區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
上一篇: 外國人可以在青島買社保嗎 | |
下一篇: 公司不給我買社保怎么辦 |

版權所有 Copyright(C)2009-2023 青島聯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